史蒂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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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史蒂夫巡回樂隊管理員擁有任命杜克法學院法律實踐中,杜克大學的教授研究員尼古拉斯研究所能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和海洋科學和保護的實踐教授公爵尼古拉斯學校環境。他目前的研究保護空氣和水的質量檢查方法,並對自然資源進行可持續的管理,包括資源的深海底。
他任命之前,史蒂夫三十多年致力於訴訟和行政宣傳執行中包含的公共衛生和環境保護在美國聯邦法規頒布了1970年和1990年之間。他的工作特別關注空氣和水的質量,和海洋和沿海資源。他的情況下擴大了聯邦機構的職責考慮環境影響。他們支持公眾獲取信息。他們對聯邦政府明確的職責管理漁業以可持續的方式。他們救了山間溪流。
1990年史蒂夫幫助起草《清潔空氣法》修正案作為美國律師參議院環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他代表各種環保組織與環境質量委員會的談判在2009年製定一個新的國家海洋政策。他幫助許多太平洋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因為它們在國際法律社會工作防止海平麵上升和海洋酸化。目前他正在努力幫助國際海底管理局製定法規,保護海洋環境與深海底采礦。
史蒂夫在海洋政策上有密切合作和訴訟自1998年以來,當他啟動了海洋法律項目。2001 - 2002年期間,他是第一個Oceana總統,一個非營利組織,國際保護組織,依靠法律,宣傳,和科學保護海洋生物。最近,他在地球海洋項目管理(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曾被稱為塞拉俱樂部法律辯護基金)。
史蒂夫已經教學課程的海洋和沿海杜克法學院法律和政策和杜克大學的Nicholas自2003年以來,學校的環境。他收到教授”的杜克大學環境學院的2008年,同年被任命為一個公共利益的哈佛法學院。
史蒂夫的最新著作集中在海底采礦、生態係統服務、公共信托原則下和海洋管理的職責,包括海洋和沿海的一章法律和政策(2 d埃德。2015)。其他工作包括發表文章解釋了關鍵的聯邦法規和教義,保護海洋生物和文章細節允許和執行規定的立法曆史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修正案。
史蒂夫·戴維森學院的碩士研究生(1971年學士)和杜克大學法學院(J.D.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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