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的八名前專員(包括五位以前的椅子)向華盛頓特區巡回上訴法院提交了“法院朋友”摘要Protection Agency’s latest power sector carbon rule. The brief was written and filed by凱特·康斯尼克(Kate Konschnik),杜克大學法學院的高級講座研究員,還擔任杜克大學尼古拉斯環境政策解決方案的氣候和能源計劃主任。beplay官网体
EPA在2015年最終完成了清潔電力計劃,以在曆史上首次為美國現有發電廠設定碳排放標準。法院的挑戰最終導致該計劃由美國最高法院保留。2019年7月,EPA在新的負擔得起的清潔能源(ACE)規則中以不太嚴格的標準取代了清潔能源計劃。此後,由美國肺協會領導的聯盟起訴EPA以取消原始規則。
在裏麵amicus摘要,前FERC專員特別提出了EPA陳述的一項替代清潔能源計劃的理由。作為減少發電廠排放的方法的一部分,該計劃假設行業趨勢加深了將植物之間的發電量轉移到較低發射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的趨勢。ACE規則忽略了發電作為設定汙染標準的基礎,因為EPA現在認為將侵占FERC和根據《聯邦電力法》的管轄權。
摘要指出,前FERC專員不知道委員會對EPA規則提出了針對權力部門的訴訟,因為他們對其管轄區有侵犯。簡介還指出,國會打算采用《清潔空氣法》來調節發電廠。前專員認為,關於需要互相考慮的不同機構的能源和空中立法提及表明,國會知道可能存在監管重疊,但希望這些機構可以同時行使其獨特的當局。
簽署摘要的前FERC專員是由雙方總統任命的,並在委員會中統治了42年,幾乎涵蓋了其整個存在的整體。三人也在州公用事業委員會中服役。該小組包括前FERC主席Norman Bay,現在是杜克大學的非居民高級研究員。Bay協助Konschnik準備了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