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力部門正處於由市場,技術和法規的變化驅動的重大過渡中,包括《清潔空氣法》第111(d)條規定的義務,以限製二氧化碳(CO)2)現有化石燃料發電廠的排放。第111(d)條的廣泛法定語言向國家監管機構提供了機會,以同時減少CO的策略2排放和滿足其他電力部門需求。本報告討論了電力部門麵臨的挑戰,以及實施第111(d)條合規性策略的潛力,這些策略為該部門提供了多個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