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國家已將保護和提供生態係統服務(ES)作為高級政策,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些廣泛政策在該領域的應用很少;例如,在許可證簽發或其他獨立的機構行動中,很少考慮環境影響因素。之所以出現這種巨大的實施差距,部分原因在於推動ES總體政策興趣的科學與實際應用所需的科學不同。更好地理解環境政策工具包可以指導更有效的研究,以支持機構的決策。在這裏,我們通過“5p”概述了用於教授環境政策工具的框架:處方、財產、罰款、支付和說服。然後,我們討論有效實現每個工具所需的離散ES研究。為了支持該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科學家和政策製定者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彼此需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