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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用於賠償性緩解措施的財務和環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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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賠償性緩解措施的財務和環境風險
出版商
一世 版權

這是對ILF計劃模型創建的一般激勵措施的分析以及通過繪製一小部分ILF計劃作為案例研究的審查來評論Ineu Fee(ILF)計劃樣本(ILF)計劃。這篇綜述著重於ILF計劃所產生的激勵措施,作為緩解補償性的機製;盡管其他形式的補償性緩解 - 責任緩解和緩解銀行業務 - 並非沒有問題,但ILF計劃獨有的內在財務和環境風險。

這篇評論並不全麵;相反,它引起人們對基於三項清潔水法(CWA)ILF計劃和一項《瀕危物種法》(ESA)ILF計劃的ILF計劃的常見缺點和缺陷的關注。在此處觀察到的ILF程序的負麵特征可能是離群值,單一事件,或者它們可能是係統性的。但是,由於ILF計劃模型產生的激勵措施,其中一些特征是新興和係統性的。監管機構規則製定需要保障措施,以管理ILF計劃。確實,通過2008年緩解規則解決了與CWA ILF計劃相關的許多早期問題。盡管這裏的經驗表明,2008年規則實際上已經解決了通過自適應管理ILF計劃實施ILF計劃的一些挑戰,以及2008年規則中未解決的問題。

從這項有限審查中獲得的見解還表明,需要對美國的ILF計劃進行係統的審查,特別是(a)自2008年緩解規則實施以來CWA ILF計劃的一致性,以及(b)新興的ESA ILF計劃及其其新興計劃與2008年緩解規則中存在的最佳實踐原則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