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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納森·維納
威廉R.和托馬斯L.帕金斯法學教授,尼古拉斯學院環境政策教授,桑福德學院公共政策教授
喬納森·維納是杜克大學法學院威廉·R.和托馬斯·l·帕金斯法學教授,尼古拉斯環境學院環境政策教授,杜克大學桑福德公共政策學院公共政策教授。
自2015年以來,他是該基金會的聯合董事重新思考監管計劃杜克大學。從2007年到2015年,他擔任JD-LLM國際與比較法專業杜克大學法學院。從2000年到2005年,他是杜克大學環境解決方案中心的創始主任,現在擴展到beplay官网体2007年至2010年,他擔任該學院的教師谘詢委員會主席。
2008年,他擔任國際總裁風險分析學會(SRA)(第一位擔任該職位的法學教授或律師)。2003年,他獲得了SRA的昌西·斯塔爾青年風險分析師獎(獎勵他在40歲之前對該領域的職業貢獻)。2012年,他聯合主持了SRA的世界風險大會在澳大利亞悉尼。2014年,他獲得了SRA的Richard J. Burk傑出服務獎。
自2002年以來,他一直是未來資源(RFF),環境經濟學智庫。他是國際風險治理理事會(革命衛隊),以及氣候經濟主席科學委員會(CEC).2015年,他是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CCICED)“環境風險管理”特別政策研究小組成員。2014- 2016年,他是世界經濟論壇氣候變化全球議程委員會成員。他是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評估報告,第三工作組,第13章,“國際合作:協議和製度”(2014)。
他曾擔任哈佛大學法學院(2010年和1999年)、芝加哥大學法學院(2007年)、Université巴黎西部南泰拉Défense(2014年)、Université巴黎dauphine(2010年和2011年)、巴黎政治學院(2008年)以及巴黎EHESS和CIRED(2005-06年)的訪問教授。他教授的課程包括環境法、風險監管、回顧性監管審查、氣候變化法、聯合國氣候談判、大氣法、國際環境法、大規模侵權法、物權法、全球財產製度以及幸福與決策。
維納教授撰寫了大量關於美國、歐洲和國際環境法和風險監管的文章,包括《政策衝擊:石油泄漏、核事故和金融危機後的風險和監管調整》(劍橋大學出版社,2016年即將出版,與其他出版社一起出版);預防的現實:比較美國和歐洲的風險監管(RFF出版社/Earthscan, 2011,等),重建氣候政策(美國企業研究所出版社2003年,理查德B.斯圖爾特)和風險vs.風險(哈佛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與約翰·d·格雷厄姆合著),並在法律、政策、經濟學、風險和科學等不同期刊上發表文章。
在1994年來到杜克大學之前,他曾擔任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CEA)的高級經濟學家,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的政策顧問,以及美國司法部(DOJ)環境與自然資源司的特別助理,在第一任布什政府和克林頓政府期間都是如此。他幫助起草了IPCC第一份報告(1990年),幫助談判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了1992年的裏約熱內盧地球峰會,並幫助起草了關於監管審查的12866號行政命令(1993年)。
1988- 1989年,維納教授在波士頓美國上訴法院為斯蒂芬·g·布雷耶法官(現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擔任書員;1987- 1988年,在紐約EDNY美國地方法院為傑克·b·韋恩斯坦首席法官擔任書員。他在哈佛大學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1984年)和法學博士學位(1987年),在那裏他是NBER的研究助理,《哈佛法律評論》的編輯,以及1985年大學辯論冠軍的助理教練。
維納教授還在1993年幫助組織了美國服務隊國家服務計劃,1989年在波士頓幫助啟動了一年一度的城市年服務馬拉鬆,1991年在華盛頓特區幫助啟動了哥倫比亞特區關懷服務馬拉鬆,1994-98年在北卡羅來納州國家和社區服務委員會任職,並自1995年起在杜克大學法學院創立了每年兩次的“獻身達勒姆”社區服務日。